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请假流程
作者:研究生部 时间:2023-10-30 点击数:
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请假流程,参照《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请假制度》(齐大发字[2018]84号)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研究生二级管理体制实际,现对我校在籍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因事、因病等个人原因办理请(销)假手续的流程做如下说明:
一、办理流程
1.请假时间:3天内(含3天),由导师、班主任审批(学院备案);
2.请假时间:4天至1个月(含1个月),由导师、班主任、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(学院备案,并报研究生部备案);
3.申请离校超过1个月的,按学校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;
4.销假:由所在学院研究生班主任办理并备案。
二、相关要求:
1.各学院负责研究生请假审批工作的导师、班主任、院领导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要求学生写明请假的详细去向和具体事项,对学生请假期间个人安全问题和教学科研活动作出要求和安排;
2.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在校情况变化随时更新学生台账,需要注明学生开学返校时间、请假离校时间、返校销假时间、本学期累计请假天数以及是否超过齐大发字[2018]84号)文件规定的期限;
3.本学期累计请假天数超过文件规定期限,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,按照《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执行;
4.各学院要对违反学校请假制度和具体要求的学生,按《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请假制度》(齐大发字[2018]84号)、《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齐大发字[2021]45号)等文件,及时作出处理。
5.非节假日期间,学生(含走读生)因事因病去往外地(包括当日往返)的,或住校生去往校外(当日不能返校)的,应履行请假手续。
附:《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》
研究生部
2023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