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准考证由省学位办下发到我校,现将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领取时间
10月15日至26日(双休日除外)
8:30—11:30,14:00—16:30
2.领取地点
中区办公楼研究生处307室(现场报名处)
3.领取要求
(1)本人领取:携带身份证
(2)代人领取: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代取人的身份证原件
特此通知
研究生处
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