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郭*鹏予以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
作者:研究生部 时间:2025-12-29 点击数:
郭*鹏,男,学号2020904074,2020级硕士研究生,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及《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齐大发字〔2021〕45号)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,经2025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郭*鹏给予退学处理。
现将对郭*鹏作退学处理的决定予以公告。如果学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,该公告视为齐齐哈尔大学退学决定书的送达。
公告日期:2025年12月30日—2026年1月28日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452-2583936
联系邮箱:qdyjsb@163.com
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部
2025年12月29日